现在的耿星荃吗?他们的出生不同,经历不同,性格偏好也不同,相同的只有一个名字而已,甚至当年的纳兰慕唯都已经不是纳兰慕唯了,而是墨孤。他不排斥断袖之癖,可也没人规定别人说爱我我就要接受吧,那太不合理,也太不公平了。
最后于凤华来找他了。
于凤华说:“那你们就先从朋友做起,先看看合的合不来吧”
重新认识,他叫墨孤,他叫耿星荃,他们相识在漆艳山藏书阁,他们从朋友做起,来日方长。
墨孤笑着,开始了又一番絮叨:“我给你说,你真不知道,从你第一次进藏书楼时我就开始关注你了,你给我的第一印象很棒,安安静静,松松闲闲的,其他人来到藏书楼都是又着急又紧张的,可你和他们不一样......”
他觉得自己与耿星荃已经很熟了,尽管后者并不那么觉得。可耿星荃也只能安安静静的听着。后面的几天里,他依然每日来藏书阁,只不过他对面不再是空空的桌椅,而是一个只有他能看的到的穿着黑衣的墨孤。墨孤时而看书时而看着他,在心里给他作诗,晚上众人走后再念给他听,必然全是情诗。
是不是曾经爱过的人总是比新人更容易再次动心?轮回斩不断的月老红线系住的才是真正的挚爱。
反正纳兰慕唯是这样的。无论是几百年前还是现在,他都是爱上了耿星荃,莫名其妙的,悄无声息的。耿星荃刚开始听着那些诗觉得很别扭很羞耻,可后来竟有些期待了,不管对方对自己抱了什么样的情感,诗写的确实好,这他无话可说,他觉得自己也要像几百年前的那些拜读过纳兰慕唯的诗作而成为他粉丝的人了。
他要他写点别的,写点山水诗作,墨孤说他只想写情诗,因为当年他有好多情诗想写给耿星荃,却都消弭于心间,这次有了机会,他要把他们全都写出来。
以书做媒,以诗为聘,三百年的等待化为纸上含情脉脉的艳词,胜过千言万语,动心也是在悄无声息之间,沦陷的无知无畏。禁忌化为乌有,他们相爱在尘俗之